
问题: 无资格者为律师介绍(斡旋)工作,而律师作为回报向该斡旋者(介绍人)支付介绍费的行为是否违法?
回答: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。此行为构成犯罪,并作为刑事案件受到有罪判决。
(解释)
首先,根据日本《律师法》第72条的规定,非律师不得处理与法律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这种行为(称为“非律师活动”)是一种犯罪行为。
此外,为获得报酬而向律师介绍纠纷案件也是被禁止的(《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定》第13条)。
对于此类非律师活动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(《律师法》第77条),法定刑为2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。
另外,接受介绍的律师也可能受到处罚(《律师法》第27条)。
如果律师受到处罚,即使获得缓刑,如果被判拘禁刑,根据《律师法》第7条第1款的规定,也将自动丧失律师资格。